食安連環爆!你吃下去的食物安全嗎?

日期2024/06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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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文:南山人壽健康照護企劃部編輯群

台灣近日爆發多起食安問題,信義區的素食餐廳食物中毒案,累計造成5人死亡,另有知名連鎖餐廳、校園、以及旅行團的集體食物中毒問題。無論自煮或外食,食安危機可能潛伏在任一環節。讓我們一起認識食物中毒的原因、一旦中毒該怎麼辦、如何預防,從源頭杜絕食安危機。


你不知道的日常生活食安危機

食安危機潛伏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,從細菌、病毒、到潛藏在食材中的自然毒素,各種威脅無所不在。

食物中毒的六大來源

根據食藥署的「各類食品中毒原因介紹」,引起食物中毒的來源有六大類:

  • 細菌(如:腸炎弧菌、沙門氏桿菌、大腸桿菌、仙人掌桿菌等)
  • 病毒(如:諾羅病毒、A型肝炎病毒等)
  • 動物性天然毒(如:河豚毒素等)
  • 植物性天然毒(如:野生菇類等)
  • 化學物質(如:過氧化氫)
  • 寄生蟲(如:海獸胃線蟲)

台灣常見的細菌性食物中毒,須特別留意的有沙門氏菌和大腸桿菌,主要來自未徹底煮熟的肉類或蔬菜;腸炎弧菌則來自生鮮海產、魚貝類等,仙人掌桿菌的來源則為米飯或澱粉類製品、香腸或肉汁等肉類製品、沙拉、乳製品等。

病毒性食物中毒則須留意諾羅病毒和A型肝炎病毒,通常經由水或食物傳播,傳染性非常高,容易演變成大規模食物中毒事件。



為什麼會食物中毒?

食物的保存與料理方式都十分重要,溫度不夠、衛生環境不佳或食品過期,都可能大幅增加變質的風險。

食物保存

季節與溫度:通常食物的冷藏溫度應低於攝氏7度,才能有效抑制細菌生長。若是沒有經過正確處理、存放或溫度不夠低,尤其在夏季高溫潮濕環境,食物更容易腐壞。

有效期限:過期食品是食物中毒的常見原因,購買前、後都應留意有效期限,若已經過期千萬不要繼續食用。

食物烹飪

交叉汙染:生食、熟食混放可能導致細菌交叉汙染,建議使用不同的砧板、刀具分開處理,在處理生肉和其他食材時,務必清洗雙手以及所使用過的器具。

食物未煮熟:通常食品加熱溫度需超過攝氏70度,細菌才易被消滅。未充分加熱的食物可能仍留有細菌或病毒,導致食物中毒的風險增加,建議可使用食物溫度計確認是否有達到安全烹調溫度。


食物中毒了怎麼辦?

食物中毒的症狀包括腹瀉、噁心、嘔吐、腹痛、發燒、頭痛、虛弱等症況,嚴重可能會脫水、電解質失衡,甚至伴隨血便或膿便等情形產生。這些症狀可能在幾小時至幾天後出現,通常會持續一至兩天,有的則會持續七天至十天不等。

若是食物中毒的症狀輕微,應持續補充水分以防止脫水,必要時催吐,並且保持清淡的飲食,靜養讓身體慢慢恢復。若是症狀嚴重者應立即就醫急救,同時保留剩餘的食物、患者的嘔吐或排泄物,以供醫療人員判定中毒來源,並向衛生單位通報。


預防食物中毒,牢記「5要原則」

食物中毒產生的原因眾多,從產地、製程、商家的衛生環境、到後續保存與烹調方式都息息相關,任一環節都可能出問題,建議謹記「五要原則」,可以有效預防食物中毒:

  1. 要洗手:調理食品前後需徹底洗淨雙手,有傷口要包紮。
  2. 要新鮮:食材要新鮮,用水要衛生。
  3. 要分開處理生熟食:處理及盛裝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,避免交叉污染。
  4. 要注意保存溫度:冷藏低於攝氏7℃;已烹調或易腐敗食品及其原料,建議於攝氏5℃以下保存;室溫不宜放置過久。
  5. 要徹底加熱:食品中心溫度超過攝氏70℃。


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是保護自己和家人的第一步。謹記五要原則,遠離食安危機,讓每一次的用餐都能安心又愉快。


參考資料來源

食品藥物管理局─各類食品中毒原因介紹

食品藥物管理局─食品中毒定義及常見問與答

預防食品中毒五要原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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